由于现代社会进步,人的生理和年龄特征都产生了变化,对人的各个阶段要重新认识。
从年龄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法律规定18岁就是成年人,但在中国成年不意味着独立生活。
未成年人:0-6岁称幼儿。6-10岁称儿童,少儿。10-18称少年,进入社会的称青年。因为有些孩子在13后就发育成大人形状,有些身高超过大人,这种也可以称青年。
成年人:青壮年和老年人,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一样,老年人的界限不一样。65岁以上的称老年人比较妥当。
青年,壮年,老年都是不太精确的称呼,是对一类人群特征的大致概括。成年人可以分社会成年人和学校成年人,还在读书的成年人不具备经济独立性,工作后再上学的除外。我们一直提倡18岁要独立自主,是不包括经济独立,生活自理能力是可以。因此我国父母的抚养权也要相应调整,父母有义务完成完成子女的学业费用。
关于老年人能不能工作?应该支持不是体力劳动的岗位单位聘用健康的老年人,签订劳务合同,支持灵活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