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人大代表如何产生吗?代表有什么权利?
宪法规定: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选举人大代表。按照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选举产生。我国的选举,实行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
选举条件: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应当看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泛地、无差别地赋予广大人民群众,体现着我国国家权力广泛的群众基础。
选举方法:我国五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分别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办法。其中: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和乡级(包括乡、民族乡和镇)两级人大代表,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具体做法是将县和乡两级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选区,由选区的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这种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的方式,通俗地称为“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具体办法是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上级人大代表。这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级人大代表的方式,通俗地称为“间接选举”。
人大代表有哪些权利: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询问权和质询权、选举权、罢免权、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主要是参加视察和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
简单来讲,人大有三项权利:
通过立法,决定这个国家按照什么样的规则运转;
通过人事任免,来决定由谁来具体掌管和实施这些运转;
通过审议和批准预算,决定整个国家运转中,钱怎么花。
给大家举个例子:
审议权:主要是审议政府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局每年会在两会期间准备好财政预算报告草案,具体列明上年度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上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当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的安排情况(主要审议本级预算草案),财政预算报告只有经代表们审议通过后才能生效,否则就只是草案。
询问权和质询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期间,有权书面提出对本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通俗的说,就是我们对这个事比较关心,你得给我一个清晰、满意的答复。
人大代表有什么特权?
有一个特权是不能被随便逮捕和审判。
在人大开会期间,除非人大主席团同意,在人大闭会期间,除非经过人大常委会同意,一个人大代表,不能够被逮捕——极端点说,那怕对方确实有犯罪的嫌疑,但是如果人大方面不同意,检察院就无权批准公安机关抓人。
同样,非经人大方面同意,法院也无权对人大代表进行刑事审判——请注意,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只限于刑事案件,不包括民事案件的传讯和审判。
事实上,这个权力是各级人大代表普遍享有的,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都有这个权力。
最高检还详细规定说,除了逮捕之外,如果是人大代表因为现行犯被拘留——简单理解就是正在犯罪的时候被发现然后拘留了,那么执行拘留的机关就要立即向该级人大方面报告,就是说你必须要及时通知,否则就要被追究。
还有一个特权,则是就是言论和表决的豁免权。
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评论和表决,即便是没有确凿证据的谣言,也不受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