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法的规定,参与职工养老保险,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去世后,家属是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其中去世企业参保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标准已经统一调整,而机关事业单位去世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有另外的标准。不同退休身份,抚恤金发放确实有所差异。而有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到的抚恤金可能也就只有9个月。不过,丧葬费方面,企业退休人员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差并不大。为此,有网友提出,抚恤金能不能统一发放,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发放,可以吗?
我们先来看看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
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是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来计算的,最低标准为9个月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满1年,抚恤金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最多发放24个月。此外,每领取1年的养老金,发放月数也会减少1个月。
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发放标准,机关单位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的;事业单位是按照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的。这里指的是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并不是养老金,因为前者要比养老金水平低不少。
可以看到,企业去世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已经调整,不再是按照过去老办法执行,比如过去河南等地可以按照本人养老金的20个月发放,现在则是统一跟当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挂钩,而且最低发放9个月,最高24个月,20个月是相对较高的标准。
如果统一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来发放,不仅会形成差距,因为每个人的养老金水平有差异,而且也会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压力,此外在已经完成抚恤金标准调整的情况,再去重新调整,跟养老金去挂钩,也是不大现实的。
那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去世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可以达到20个月以上呢?尤其是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可以达到4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这里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丧葬费抚恤金还没有跟当初的养老保险制度一起同步改革,也就是还没有并轨;二是丧葬费抚恤金并不属于统筹内的项目,所需资金仍然是从原渠道列支,也就是说这些待遇的发放,并不影响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去世退休人员的抚恤金也并不是都很高,像事业单位的抚恤金,也就是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综上所述
统一按照20个月的养老金来发放抚恤金,实行起来会比较困难,即便是以后机关事业单位抚恤金调整,跟企业退休人员并轨,那也有可能是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而不是跟养老金挂钩,否则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普遍较高,那么抚恤金方面也更加容易形成差距。